乘车规则
为增强市民文明乘车意识,建立良好的乘车秩序,营造和谐的乘车氛围,弘扬社会文明风尚,请广大乘客自觉遵守《济南市文明乘车公约》:
一、自觉遵守《济南市城市公共汽(电)车乘车规则》。
二、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、有毒、有放射性、腐蚀性的危险品及携带宠物等有碍乘客安全健康的物品乘车。
三、乘客携带重量超过10公斤,或体积超过0.05立方米,或占地面积超过0.25平方米,或长度超过1.5米,均购行李票。
四、身高不超过130厘米的儿童免费乘车。
五、伪造、涂改或冒用他人乘车凭证乘车的,一经查获,当班司机或公交稽查人员有权予以没收。
六、自觉维护乘车秩序,排队候车,依次上下车。
七、主动投币、刷卡、出示有效乘车证件,配合工作人员检查。
八、维护乘车安全,严禁携带“三品”及宠物乘车。
九、敬老爱幼,相互谦让,主动向老、幼、病、残、孕及怀抱婴儿者让座。
十、保持车厢整洁,爱护车辆设施,乘车中不喧哗、不吸烟、不饮食、不打闹。
十一、上车后坐(站)稳扶好,头、手勿伸出窗外;车辆未停稳或车门开关时,请勿上下车。
十二、鼓励见义勇为,勇于扶正压邪,弘扬社会正气。
十三、遇有紧急情况时听从驾驶员指挥,优先安排老幼妇孺从应急出口疏散,不推搡,不踩踏,保障自身及他人人身安全。
十四、维护社会公德,争做文明市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