乘公交车严禁携带目录及乘车安全须知
一、易燃易爆物品类
氢气、甲烷、乙烷、环氧乙烷、二甲醚、丁烷、天然气、乙烯、氯乙烯、丙烯、乙炔(溶于介质的)、一氧化碳、液化石油气、氟利昂、氧气(供病人吸氧的袋装医用氧气除外)、水煤气等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;汽油、煤油、柴油、苯、酒精、甲醇、丙酮、乙醚、油漆、稀料(香蕉水、硝基漆稀释剂)、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剂的制品等易燃液体;红磷、闪光粉、固体酒精、赛璐珞、发泡剂H等易燃固体;黄磷、白磷、硝化纤维片、油纸及其制品等易自燃物品;金属钾、钠、锂、碳化钙(电石)、镁铝粉等遇湿易燃物品;过氧化钠、过氧化钾、过氧化铅、过醋酸、双氧水等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。
二、爆炸品类
炸药、雷管、导火索、导爆索、烟花制品(包括礼花、鞭炮、摔炮、拉炮)、点火绳、发令纸以及“钢丝棉烟花”等具有烟花效果的制品等。
三、毒害品类
氰化物、汞(水银)、硒粉、苯酚、生漆、硫酸二甲酯等高毒化学品以及剧毒农药。
四、腐蚀性物品类
硫酸、盐酸、硝酸、氢氧化钠、氢氧化钾、蓄电池(含氢氧化钾固体或注有碱液的)等具有可燃、助燃特性的腐蚀品。
五、放射性物品类
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。
六、其他
国家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乘客携带的物品类枪支、子弹、军用或警用械具及仿制品、管制刀具等。此外,还有一些特定类型的物品,如锂电池电瓶自燃引起的火灾也是公交车禁带物品之一。乘客在携带物品上车前应仔细检查,确保不违反上述规定,以保障自身及他人的安全。
2024-05-27 09:08